我们注意到,市场上出售的主打“保健”牌的蜂蜜或蜂蜜制品,有老年蜜(制品)、儿童营养蜜(制品)和药物蜜(制品),价格比普通蜂蜜要高出一倍多。记者在采访时发现有诸如“芦荟蜜”、“银杏蜂蜜”等蜂蜜,宣传可以美容等,销售的店主则解释为是蜜蜂采集自芦荟、银杏等花的天然蜜。 对此,中国蜂产品协会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实上,芦荟、银杏等根本不是蜜源植物, 不能留蜜(无法采集)。所以,严格地说,那根本与蜂蜜无关,标注为“芦荟蜜”、“银杏蜂蜜” 显然是假的。 蜂蜜制品名目繁多 除了蜂蜜,记者注意到市场上蜂蜜制品名目五花八门,在大型超市,记者看到有公司生产的“养胃补血蜜膏”。该超市一位售货员告诉记者,这种产品是专门为肠胃常不好的人生产的。在该超市,记者还看到一种“哈尼孕产妇营养蜜膏”,据售货员称,该产品中添加了许多孕产妇需要的微量元素,所以是孕产妇专用蜂蜜。除了这些,市场上还有宣传美容、清肠、利肝的蜂蜜制品。 对蜂蜜制品名目繁多的情况,中国蜂产品协会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国家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来规范蜂蜜制品,国家给各蜂蜜相关生产企业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允许他们发展自己的特色产品,但企业应该有自己的企业标准,并到国家质监部门备案。没有备案的, 将不允许生产蜂蜜制品。她同时透露,现在市场上的蜂蜜制品多是标准实施后原先的添加过其他 物质的蜂蜜“变”来的,即把原来的“蜂蜜”标签换成现在的标签。 ●相关链接 蜂蜜新国家强制性标准 GB18796-2005《蜂蜜》国家强制性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蜜蜂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中国蜂产品协会蜜蜂专业委员会起草,于 2006 年 3 月 1 日在生产领域实施。为给蜂蜜生产厂家和销售者留下缓冲时间,11 月 1 日该标准在流通领域正式实施。 与原先的标准相比,新国标有两大亮点,变推荐性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对不同的品种提出了不同的蔗糖含量要求等。新标准对蜂蜜的概念做出了明确定义,“蜂蜜是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结合后,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根据规定,蜂蜜中将不得再添加或者混入任何淀粉类、糖类等物质,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防腐剂、澄清剂、增稠剂等异物。如在蜂蜜中添加其他矿物、生物或其提取物、分泌物、工业生产物质的,则不可以使用“蜂蜜”或“蜜”为产品名称,而只能叫蜂蜜制品。 另外,根据新标准,类似“儿童蜂蜜”、“老年蜂蜜”之类的名称今后也不允许使用。按照新标准,采用过滤工艺除花粉的蜂蜜应称为“过滤蜂蜜”;可以前缀表示色泽的形容词,如白色蜂蜜;如果蜂蜜主要产自一种植物或花,并具有此种蜂蜜的物理、化学和微观特性,可以在“蜂蜜” 前加上这种植物或花的名称;如果蜂蜜是由一种蜜蜂酿造,则可以在产品名称前加上该蜜蜂的名称。另外,还可以根据蜂蜜的物理状态采用“液态蜂蜜”、“结晶蜂蜜”等名称。